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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讯:李在镕继承遗产巩固三星电子经营权

2021年 04月 30日 20:26

韩联社首尔4月30日电 已故前三星电子会长李健熙遗产中占比最大的三星电子股票将按照法定比例分割给遗孀洪罗喜及子女李在镕、李富真、李叙显。

但攸关三星电子接班的三星人寿的股票由李在镕继承一半,其余由妹妹们分割。李健熙名下的三星物产和三星SDS公司股票也按法定比例分割给四名遗属。

三星集团旗下上述公司30日通过金融监督院电子公示系统披露了上述最大股东持股变更情况。李健熙留下的股票遗产占三星电子股权的4.18%、三星人寿的20.76%、三星物产的2.88%和三星SDS的0.01%。

其中最大宗的是三星电子4.18%的2.49亿多普通股,按法定分割比例,洪罗喜继承九分之三,三兄妹各分九分之二。继承遗产后,洪罗喜拥有的三星电子股份由0.91%增至2.3%,成为最大的个人股东。李在镕的股份由0.70%增至1.63%,此前不持有三星电子股份的李富真、李叙显姐妹将各持0.93%。

李健熙名下三星电子0.08%的优先股也按3:2:2:2的法定比例分割。李健熙名下三星电子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市值按当天收盘价合计20.3613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82亿元)。

李健熙名下三星人寿股票(20.76%)由李在镕继承一半,李富真和李叙显各继承六分之二、六分之一。洪罗喜没有继承三星人寿股票。由此,李在镕三星人寿持股比例从0.06%增至10.44%,成为最大个人股东。

按法定继承顺序和财产分配比例,洪罗喜继承三星物产和三星SDS九分之三股份,三兄妹各分九分之二。由此,三星物产最大股东李在镕持股比例(以普通股为准)从17.48%增至18.13%,李富真和李叙显的持股比例分别从5.6%增至6.24%,洪罗熙新增股份0.97%。此外,李在镕的三星SDS持股比例9.2%,李富真和李叙显的持股比例各3.90%。(完)

资料图片:三星李家五口 韩联社

资料图片:左起依次为李在镕、李富真、李叙显 韩联社

knews@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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