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首尔10月12日电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11庭12日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违反《毒品管理法》案进行审理,检方提请法院对其处以7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7.68万元)的罚金,追缴1702万韩元。
检方表示,考虑到李在镕没有类似前科以及其注射丙泊酚次数和时间,向法院提出了上述建议。
李在镕在法庭上表示,对其私事让社会担忧致歉,虽然是为了治疗,但将深刻反省自己的罪行,保证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李在镕的辩护人指出,被告人在接受皮肤治疗过程中按医生处方注射丙泊酚。即便如此,他确实考虑不周,正对此深刻反省。但被告人未曾以注射丙泊酚为目的就医,注射丙泊酚时均有医生处方,希望法院能酌情予以考虑。
李在镕涉嫌从2015年1月至去年5月在首尔市江南区一家整形医院进行了共41次非医疗目的的丙泊酚注射。该案将于26日进行一审宣判。(完)
10月12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出庭受审。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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